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需要不斷的練習,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為你準備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每日一練,每天用心練一練吧!滴水可穿石,再大的難題也都會被你攻克。各位備考202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加油吧!
單選題
李某有面積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價值106萬元。楊某有面積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價值82萬元。兩人進行房屋互換,差價部分楊某以現(xiàn)金補償李某。已知契稅適用稅率為3%,楊某應繳納契稅(?。┤f元。
A、4.8
B、2.88
C、2.16
D、0.72
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其計稅依據(jù)為所換取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Q價格相等時,互換價格相等的,互換雙方計稅依據(jù)為零;互換價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額為計稅依據(jù),由支付差額的一方繳納契稅。。
楊某支付差價,由楊某繳納契稅=(106-82)×3%=0.72(萬元)。
【點評】本題考查契稅的計稅依據(jù)。契稅的計稅依據(jù),參考如下:
具體情況 | 計稅依據(jù)規(guī)定 |
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 計稅依據(jù)為不含增值稅的成交價格。 |
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 | 計稅依據(jù)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 | 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不含增值稅的價格。 |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jīng)批準改為出讓方式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 | 應由該土地使用權人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為計稅依據(jù)繳納契稅。 |
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jīng)批準轉讓房產(chǎn),劃撥土地性質改為出讓 | 承受方應分別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和房地產(chǎn)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jù)繳納契稅。 |
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jīng)批準轉讓房產(chǎn),劃撥土地性質未發(fā)生改變 | 承受方應以房地產(chǎn)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jù)繳納契稅。 |
土地使用權及所附建筑物、構筑物等轉讓 | 計稅依據(jù)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 |
承受已裝修房屋 | 應將包括裝修費用在內(nèi)的費用計入承受方應交付總價款。 |
土地使用權出讓 | 計稅依據(jù)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征收補償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實物配建房屋等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chǎn)及其他經(jīng)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
房屋附屬設施 | (包括停車位、頂層閣樓、儲藏室等) |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08.26)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wǎng)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業(yè)點評,每周根據(jù)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Copyright © 2000 - 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