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下列選項中,拒絕承擔票據責任的理由正確的是(?。?。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又又 2021/01/15 14:38:02 字體:

注會經濟法單選題

下列選項中,拒絕承擔票據責任的理由正確的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fā)一張以A銀行為付款人,金額為20萬,出票后6個月到期的商業(yè)匯票用于支付貨款,乙公司將票據背書轉讓給丙用于支付租金,丙將票據背書贈與丁。票據到期前,丁向銀行提示承兌被拒,遂向前手行使追索權,下列選項中,拒絕承擔票據責任的理由正確的是(?。?

A、A銀行以拒絕承兌,未在票據上簽章為由,拒絕承擔票據責任 

B、甲公司以乙公司交付貨物的質量不合格為由,拒絕承擔票據責任 

C、乙公司以丁提示承兌超出規(guī)定時間為由,拒絕承擔票據責任 

D、丙公司以自己是無償贈送為由,拒絕承擔票據責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選項B:票據債務人不得以其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選項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據提示承兌的時間是到期日前,丁提示承兌時間符合要求。選項D:無償贈送也屬于正常的背書轉讓,票據上有丙的簽章,因此丙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不要等待機會,而要創(chuàng)造機會。每一個通過注會考試的人都在背后付出了辛勤的汗水,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抓住時間,做好規(guī)劃,正保會計網校已經為大家整理了注會《經濟法》練習題,趕緊行動起來,為2021年注會考試交一份滿意的答卷吧!

相關鏈接:

【每周一期】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經典錯題本

【建議收藏】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題精選匯總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