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資產評估師《經濟法》知識點:稅法構成要素
2017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的備考工作已經開始,為了幫助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整理了資產評估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的預習階段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知識點:稅法構成要素
要 素 | 具體解釋 |
納稅主體 | (1)依法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組織和個人。 (2)是區(qū)分不同稅種的重要標志之一。 (3)納稅人=負稅人,為直接稅;納稅人≠負稅人,為間接稅。 |
征稅對象 | 征稅客體,即對什么征稅,是征稅的直接依據和稅法的最基本要素 |
稅目 | 征稅對象的具體化,制定方式包括列舉法和概括法 |
稅率 | (1)是計算稅額的尺度,是稅法結構中的核心部分 (2)我國現(xiàn)行稅率包括:比例稅率,定額稅率,累進稅率 (3)累進稅率又分為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 |
計稅依據 | 是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包括計稅金額(從價計征)和實物(從量計征)二種形態(tài)。 |
納稅環(huán)節(jié) | 確定在哪個環(huán)節(jié)應當繳納稅款 |
納稅期限 | 納稅頻率,包括按期納稅和按次納稅二類 |
減免稅 | 分為固定減免稅、定期減免稅和臨時減免稅 |
違法處理 | 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罰沒并處、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