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個人將房產提供給債權人使用而放棄租金是否計征個稅?
【解答】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jù)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個人將房產提供給債權人使用放棄的租金應視為其財產租賃所得,應按規(guī)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更多相關知識請點擊: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點擊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
Copyright © 2000 - 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