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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會計憑證如何保管?
答案: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會計憑證記賬后的整理、裝訂、歸檔和存查工作。
1、會計機構在依據(jù)會計憑證記賬以后,應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對各種會計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將各種記賬憑證按照編號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裝訂成冊,并在裝訂線上加貼封簽。
會計憑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shù)、起止號數(shù)、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等應在封面上簽章。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fā)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復制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4、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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