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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醒,2020年十一月這些政策要點不能錯過!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xiemengxue 2020/10/30 18:20:5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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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已經過去,馬上進入11月這些政策要點要知曉~

2020年11月申報期限截至11月16日

# 新政速覽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5號)規(guī)定:

自2020年11月1日起,

1、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自愿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2、將一個評價年度內接受過稅務機關相關檢查從100分起評,調整為只要在近三個評價年度內接受過稅務機關相關檢查的,即可從100分起評;

3、對于因年度指標得分不滿40分被評為D級的納稅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級評價調整為評價時加扣11分;對于直接判級的D級納稅人,維持D級評價保留兩年、第三年不得評為A級。

4、納稅人對指標評價情況有異議的,可在評價年度次年3月份填寫《納稅信用復評(核)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復核。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無償轉讓股票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0號)規(guī)定:

自2020年9月29日起,納稅人無償轉讓股票時,轉出方以該股票的買入價為賣出價,按照“金融商品轉讓”計算繳納增值稅;在轉入方將上述股票再轉讓時,以原轉出方的賣出價為買入價,按照“金融商品轉讓”計算繳納增值稅。此前已發(fā)生未處理的按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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