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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遲后特殊事項處理的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調(diào)整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云財會考[2012]5號)文件精神,對于因考試時間推遲與同期其他國家級考試沖突、懷孕生產(chǎn)(原則掌握在生產(chǎn)前后各60天內(nèi))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可以申請延期至2013年參加考試。2013年參加考試時,免收其2012年已報考科目的報名費和考試費。其中,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ㄒ唬σ蚩荚嚂r間沖突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ǘσ驊言猩a(chǎn)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醫(yī)院診斷證明或嬰兒出生證明(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三)對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參加2012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考生的審核材料包括:身份證、其他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2011年度考試合格科目成績通知單(中級資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提供)。
有上述情況的考生,應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www.acc.gov.cn或kzp.mof.gov.cn),核對、填寫《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進行網(wǎng)上申請;7月1日至7月25日,考生須持本人簽名的《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延考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各縣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確認,逾期未申請、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7月22日前,各縣考試管理機構完成網(wǎng)上確認及相關數(shù)據(jù)匯總等工作。
臨滄市財政局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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