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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問】負商譽是否計算繳納所得稅?
【答】負商譽是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yè)所得稅的。
企業(yè)為取得另一企業(yè)的的股權支付的全部代價,屬股權投資支出,不得計入投資企業(yè)的當期費用,不論長期股權投資支出大于或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均不得通過折舊或攤銷方式分期計入投資企業(yè)的費用或收益。即稅法規(guī)定不確認任何由于長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與按持股比例計算的占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不同而產(chǎn)生的股權投資差額。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也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企業(yè)申報納稅時,股權投資差額不得確認,也不得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計稅成本的調(diào)整項目。就是說正商譽不計入,負商譽也是不計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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