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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費調整“暗抬”房價近一成 專家稱背離調控初衷

2006-12-22 13:35 揚子晚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近日,二手中介費要提高的消息引來不少買房人的關注,不少人都擔心房價成本是否會跟著上升。樓市專家認為,包括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等在內的一系列房產新政的頻頻“出手”,客觀上使得購房者多支出了本不應承擔的費用,這與樓市調控政策的初衷已經完全背離。

  記者從南京一些房產中介企業(yè)處獲悉,今年上半年由十多家中介公司聯手擬定了一份《倡議書》,建議將中介費從目前交易總價的1.4%提高至2%,并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不過,從房地產市場的反映來看,如果這一倡議最后被物價部門通過并實施,多出的0.6%費用肯定會轉嫁到買房人頭上,這無疑將增加買方的購房成本。業(yè)內人士表示,其實不僅是中介費,近年來頻頻推出的房產新政中要求開始征收的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等都無形中“抬高”了房價,不少因拆遷、結婚等剛性需求而購房的市民只能吃了“啞巴虧”。

  記者了解到,在購買商品房時房產契稅的征收標準在四年時間里數次發(fā)生變化,已經被視為樓市行情的“晴雨表”。2002年4月,出于拉動樓市消費的初衷,南京實施地方財政補貼的方式,將2%的契稅標準調低至0.75%;2003年6月,當房地產全面復蘇之際,南京又宣布取消優(yōu)惠,契稅恢復至2%;去年國家針對樓市的宏觀調控措施頒布后,南京又制定了高檔房要承擔4%的契稅政策,限制高檔房的消費。以一套總價50萬元、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房產為例,僅契稅一項就從02年時的3750元漲到了20000元。

  此外,在二手房交易方面,去年6月份國家出臺規(guī)定,要求兩年內轉讓房產的房主須繳納營業(yè)稅及相關稅費5.6%,今年7月份稅務部門又要求賣房人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通常按房產價格的1%征收。而超過九成的房主都會將這些費用轉嫁給買房人,這樣一來,買主受政策影響多付出的房款達到總房價的6.6%,如果中介費再提高至2%的話,這一比例達8.6%,購房者買一套總價50萬元的房子要多支出4.3萬,實在是一筆高額費用。記者還注意到,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醞釀在明年元旦對單價在萬元以上和總價超過200萬的房產不再提供公積金貸款,這將使得部分購買城中小戶型的市民無法享受到優(yōu)惠的房貸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購房成本。

  在銀行工作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去年9月份他看中了月牙湖地區(qū)一套總價62萬元的二手房,面積為110平方米,單價為5600多元。由于該房產是04年8月辦理的產權證,根據規(guī)定,要規(guī)避營業(yè)稅的話需要等到今年8月,因此劉先生和房主商量到時再辦理過戶。沒想到的是,今年的房產新政將營業(yè)稅的征收年限從兩年延長至五年,而且又增加了個稅,房主以漲價為由不愿再等下去,劉先生只好在上個月辦理了買賣交易。他給記者算了筆賬:根據約定,5.6%的營業(yè)稅、1%的個稅以及1.4%的中介費都要他來承擔,這些加在一起就是8%,他的房產單價受政策影響從每平方米5600元“漲”到了6100元,漲幅接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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