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調整可以充分反映政府政策的公平性,其對經濟結構和收入分配的長期良性效用,顯然要超過短期行政措施。
據統(tǒng)計,2007年GDP增長11.4%,全年CPI上漲4.8%,經濟呈現(xiàn)高位運行的特征(相關新聞見本報昨日報道)。
由于目前經濟結構和體制存在的多種缺陷,通脹對民生的負面影響更深遠。在支出方面,消費品價格普遍上漲,侵蝕了中低收入者的貨幣購買力。在收入方面,通脹會引起收入和財富的再分配,從而加劇貧富分化。正是由于通脹作為系統(tǒng)性風險,個人無法完全避免;所以面對通脹壓力,民眾除了要求政府著力控制物價上漲外,還需要獲得用于彌補、減少損失的長期政策保障而非臨時行政調節(jié)。稅收政策在此過程中責無旁貸。
政府可以無限發(fā)行貨幣,理論上說,通脹必然也反映為財富從民間向政府的再分配過程,相當于一種稅收;這自然會影響民間的購買力和需求。例如,由于物價上升,名義收入就上升,按照超額累進稅率,稅率適用檔次也隨之上升,間接等于扣除額降低,從而增加了實際稅額。有鑒于此,面對通脹壓力,稅收政策有以下幾方面著力點。
以稅收調供需平衡
首先,從總供給方面發(fā)揮稅收效應,從而優(yōu)化供給結構,弱化通脹壓力。通脹對企業(yè)產生各種不良影響,如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造成折舊扣除的減少而使公司的實際稅負大幅度提高。在此情況下,政府采取具有對企業(yè)減稅效應的政策,就會避免企業(yè)向最終消費者過多轉嫁成本,從而把部分“通貨膨脹稅”返還給企業(yè)。對于企業(yè)所得稅,一種選擇就是促進稅收指數化,并把重點放在稅率結構和稅負減免這兩個方面。根據通脹率,對所有收入級別實行指數化調整;而在稅負減免上,對納稅扣除額等實行指數化,并對受通脹影響較大的生計扣除等予以相應調整。又如,現(xiàn)有的“土地財政”模式,客觀上造成土地價格飛漲,間接導致房地產價格高企、拉動相關生產資料價格的膨脹。對此,只有實現(xiàn)土地出讓金“費改稅”,納入物業(yè)稅的改革試點,才能從源頭上控制地方政府推動地價上漲的沖動。
其次,從總需求方面發(fā)揮稅收效應,從而適度抑制總需求,降低通脹拉動作用。對于需求拉動所導致的通脹壓力,要避免并抑制其中不合理的因素。例如,對于通過收入分配改革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消費需求,客觀上仍需鼓勵;而對政府投資、消費支出的非合理增長,應予以降低甚至消除。同時,應利用稅收政策來抑制出口需求和高收入者的需求膨脹。其中,全面降低出口退稅、增加部分重要商品的出口關稅,都能降低出口需求,如對高污染、高能耗行業(yè)和糧食出口的限制。而加快消費稅、財產稅等改革,也能通過增稅效應來防止高收入者的消費需求膨脹。
開源節(jié)流體現(xiàn)收入公平
在經濟過熱的通脹環(huán)境下,稅收要避免對經濟的扭曲,并強化公平作用,體現(xiàn)向中低收入者的利益傾斜,彌補通脹給其帶來的福利損害。例如,在個人所得稅方面,通脹使名義收入提高,相應繳納稅額增加,這給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帶來消極影響,使個稅產生逆向再分配效果。因此,為了避免通貨膨脹的影響,與企業(yè)所得稅一樣,許多國家都采取個稅指數化措施,即按照每年通脹率的變化,自動確定適用稅率和納稅扣除額,以便剔除通貨膨脹造成的名義所得增減的影響,主要包括免稅額和納稅檔次的指數化調整。
為了積極應對通脹現(xiàn)實,人們往往會進行各種投資以規(guī)避風險。當前我國金融發(fā)展相對落后,缺乏可以投資的資本品,而低收入者更缺乏投資避險的條件和渠道。由此,對股市、房地產等屈指可數的投資品,政府理應對中低收入者采取差別性政策,例如對中低收入者購房給予更多稅收減免,或者把股票印花稅改為累進稅,這些雖然可能存在暫時的技術困難,但卻可以充分反映政府政策的公平性,其對經濟結構和收入分配的長期良性調整作用,顯然要超過短期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