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和石油巨頭獲得國家財政按月補貼同樣受人關注的,是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石油公司提交申請緩交石油特別收益金(俗稱石油暴利稅)。由于國際油價攀升和國內成品油價格控制,兩大巨頭持續(xù)盈利能力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最近的消息說,中石化一季度凈利潤將減少50%左右。
一個清晰可見的邏輯是,由于兩大公司承擔了保障國內油品供應的政策性負擔而產生了虧損,國家給予補貼也在情理之中。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在下游煉化板塊已經獲得財政補貼的事實下,申請緩交針對上游開采部分盈利的石油暴利稅,其理由何在?
有的民眾擔心,兩大巨頭申請緩交暴利稅,最后很有可能變成少交甚至是暫時不交。對于這樣的擔心目前尚無權威回應。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開征石油暴利稅本是一項還利于民的政策,現在卻似乎成為兩大巨頭因承擔了保障國內市場的政策性負擔導致虧損而與政府討要政策的理由和砝碼。
在國際原油價格高企,國內成品油定價受到限制的現實情況下,以財政手段調查資源性國有企業(yè)收入,對于市場價值體系是種補償,還是會導致最終的傷害,這的確需要政策智慧!
暴利稅能否少交?
兩大巨頭申請緩交暴利稅的邏輯在于,煉油板塊的政策性虧損國家應通過上游的緩交甚至是少交“暴利稅”給與補償。但在獲得財政補貼的事實下,這樣的要求理由何在?是否可以允許暴利稅“打欠條”?這樣的政策調整應該遵循什么樣的程序?
張斌:要明確是財務問題還是政策調整(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
申請暫緩上交暴利稅是因為企業(yè)現金流緊張導致的暫時性財務問題,還是涉及長期的暴利稅政策調整,尚不太清楚,但要嚴格區(qū)分。如果由于國際原油價格上升太快國內成品油價沒有調整,造成企業(yè)現金流量緊張,需要國家政策予以扶持,則暫時緩交暴利稅就是個財務問題,存在財務解釋的合理性。但如果是涉及暴利稅降低或者取消,則是政策的變動。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要分清看待,不同板塊的虧損和盈利之間能不能交叉補貼,怎么補貼等等都應該有制度上的依據,不能因為誰的聲音大,誰的影響力強就可以增加更多的補貼和討要更多政策。石油特別收益金是屬于列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收入,不屬于稅收,因此其緩交、少交、開征和停征所依據的不是稅法,其政策調整需要的程序級別要求比較其他稅收要低,根據出臺政策的部門規(guī)章即可以調整。
林伯強:緩交暴利稅也是補貼的手段(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國際油價大漲,緩交特別收益金或提高征收點也是現實的做法。就像兩大石油巨頭獲得的進口原油虧損補貼一樣,其實這也是補貼的一種手段。但國內CPI還維持在高位,這需要國家財政出臺一些鼓勵消費的政策,使普通消費者能享受到更便宜的商品。目前政府對國有石油企業(yè)的補貼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其實最好的補貼方式是直接補給終端消費者,但是操作起來比較困難,所以國家選擇把補貼給了企業(yè)。但帶來的問題是,由于企業(yè)不愿做賠本買賣,而獲取國家補貼是最省事的經營辦法,企業(yè)容易把注意力放在爭取國家補助上。第二,兩大石油企業(yè)都是國有企業(yè),如果任由其虧損,最后買單的還是老百姓,因此國家主動補貼有合理性。但現在用油最多的是比較富裕的人群,在農村,柴油的主要使用對象是農民等弱勢群體。把錢直接補貼給上游,相當于拿窮人的錢補貼了富人,造成社會不公平。
趙錫軍:不能簡單化處理問題(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上游開采和下游煉化業(yè)務應該分開考慮。如果是因為成品油定價導致了煉油虧損,需要增加補貼則有合理性。目前石油企業(yè)上游業(yè)務是盈利的,不能通過用上游緩交暴利稅來變相增加對下游煉油虧損的補貼。暴利稅針對的是油價上漲獲得的非正當收益,而由于承擔國家政策造成虧損需要對煉油板塊進行補貼則是另外的事情。通過緩交暴利稅來扭轉煉油虧損的壓力,是把這兩個不同的問題處理內部化了。要把上下游業(yè)務分開,分清楚到底煉油板塊因為承擔政策性責任虧損了多少,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盈利競爭力以及將來的投入和投資者利益,然后合理提出申請增加補貼。或者可以進行政策申請,建議補貼煉油板塊的資金可以從緩交暴利稅的資金而來。但如果單純的緩交,甚至是少交或者不交,以下游煉油板塊的虧損借口來申請上游緩交暴利稅,這樣改善財務狀況的做法簡單化了。
董秀成:可考慮提高暴利稅起征點(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
國際油價高漲的背景下,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太低并不合適,有提高的必要,有關政府部門也在研究這方面的政策。但兩大公司不應該緩交暴利稅,因為如果提高起征點則實際已經緩交了暴利稅。資源性商品擁有暴利性,對其征收暴利稅是國際通行做法。國家是資源所有者,征稅合情合理。決定對石油征收特別收益金的時候,起征點是在每桶40美元,并且采取了累進稅制。但由于國際原油價格一直在上漲,現已逼近每桶120美元,國有石油企業(yè)的贏利能力受到負面影響很明顯。由于國內控制成品油價格,造成了石油企業(yè)上游贏利、下游虧損的畸形狀況。現在沒有在價格方面做出系統(tǒng)調整,但兩大國有石油企業(yè)經營困難的狀況是需要解決的。如果任由其虧損,對整個石油產業(yè)發(fā)展,對中國石油工業(yè)的發(fā)展都非常不利。政府最近的一系列動作充分考慮到了兩大集團的困難,但仍未根本緩解整個市場的供應。■
如何看待政策性虧損?
補貼兩大巨頭和申請暴利稅“打折”的類似事件,其根源在于資源壟斷型國企身上承擔的政策性負擔。由政策性負擔導致的政策性虧損到底如何衡量?如何解釋兩大公司承擔的穩(wěn)定物價的責任?又應該怎樣把握對負有政策性負擔的壟斷國企給予政策的尺度?
董秀成:“逼宮”說法是誤區(qū)在當前復雜的局面下,政府關于能源領域的調整很難把握尺度。無論是增值稅先征后返,或是提高特別收益金起征點,都不能解決根本的政策性難題。目前能源價格和補貼政策的出發(fā)點,不是出于能源領域最需要的價格層面的思考,而更多的是從CPI和宏觀經濟層面考慮。對石油產品的政策調整實際上是圍繞在上游或中間環(huán)節(jié),終端消費價格是禁區(qū),始終沒有觸及。政府從上游從中間環(huán)節(jié)給予兩大石油企業(yè)補貼,主要是考慮到這兩家公司都是上市公司,都有追求利潤的經營壓力。對于國有石油企業(yè)承擔的政策負擔和社會責任,兩大石油企業(yè)“逼宮”的說法是一個誤區(qū)。兩大國有石油企業(yè)雖然掌握著油源,但油品進入市場以后,它們并沒有能力控制。在國內石油產業(yè)鏈上,1/3為批發(fā)企業(yè),2/3為倉儲企業(yè),一半左右的加油站都不受兩大國有石油企業(yè)控制,對終端成品油市場的供應,兩大公司也無法左右。另一方面,兩大公司一直都在承擔社會責任,出現油荒的時候,它們不計成本地從國外大量進口原油補充國內市場,這種責任如今只有國企才肯做了,那些私營、外資企業(yè)是不會干的。
曹新:政府和國企是父子關系(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
國有企業(yè)和政府之間,就是父與子的關系。父親要求不得漲價,兒子就必須遵從。而作為回報,父親必須照顧兒子的困難,給予一定的好處,這就是目前的現狀。市場機制的建立,主要體現在價格方面。實際上,價格上漲并不是沒有緩沖的辦法。我們目前的做法就是解決途徑之一,即以補貼的形式返還。需要說明的是,返還的對象應該是弱勢群體和行業(yè),比如農業(yè)、出租車行業(yè)等。特別收益金其實可以以補貼的形式返還,但當前操作起來難度很大。國際油價太高導致煉油環(huán)節(jié)虧損,這不是企業(yè)的錯,而是體制的錯。如果市場化改革堅決一些,打破壟斷,這些問題都不會存在了。在當前CPI、PPI出現雙向走高的不利情況下,無法調整油價。不僅僅是石油領域,整個國內資源能源價格改革都是難點。能源價格不改不行,但改革又面臨時機和力度的問題,不好把握。■
國民和股東如何平衡?
兩大巨頭是上市公司,緩交或少交暴利稅自然是對追求盈利的股東們負責。但兩大巨頭同時也是國企,對其開征暴利稅實則是對全體國民的資源性補貼,到底應該如何平衡國民和股東不同的利益訴求?國有企業(yè)(特別是國有上市公司)如何在對國家、社會承擔責任的同時,很好地對股東負責?
林伯強:過份強調國企責任不合理對于承擔低油價壓力的石油企業(yè),各界一直強調他們的社會責任,這不甚合理。國有企業(yè)承擔政策負擔應當有個定義,因為它是市場的主體,其責任是使用最先進的生產方式,為國民經濟發(fā)展提供有效服務。承擔社會責任是政府要做的事情,如果一味強調國有企業(yè)的政策責任,就會造成政企不分。不反對國有企業(yè)為社會做好事,但那是慈善,不是社會責任。國有企業(yè)需要政府有效的監(jiān)督,以保障它為國家賺錢的能力,以提高經營效率和收益能力,而不是只盯著政府的錢袋子。
很多能源領域的資源性國企都是上市公司,股東構成很復雜,電力和石油板塊在整個中國股市的權重占到30%左右,當初這些公司上市的時候,并沒有類似現今的成品油、電力等價格臨時控制。因為當前宏觀經濟的原因,政府的價格管制直接影響股票價格,這對股民而言不公平。因此需要對股民有個說法。救市可以從解決能源企業(yè)的價格扭曲開始。同時,政府也要把國有企業(yè)的政策負擔和經濟責任剝離。只有把價格關系理順了,企業(yè)才能把精力集中在生產經營上,整個產業(yè)才能健康發(fā)展。
張斌:應有明確的規(guī)則兩大巨頭都是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和非國有股權的利益關系如何協調,都應有個穩(wěn)定的制度框架來明確。問題的根源在于石油資源在國內的開采權是怎么作價的。資源全民所有,兩大巨頭付出了什么代價獲得開采石油的權利。如果兩大巨頭是按照市場成本獲得了開采權,則已經給全民的資源進行過補償。但如果兩大巨頭的開采權是國家行政劃撥,則相當于股東無償獲得了利益。暴利稅究竟是對這種無償劃撥資源的一個彌補,還是對資源型壟斷國企高利潤進行調節(jié),定位并不清楚。由此導致了盈利到底屬于全民還是屬于股東等一系列問題,這也是體制需要理順的地方。其實從一開始國有企業(yè)就應該和其他企業(yè)一樣,進行市場行為。但由于從開始的資源獲得,到最后的成品油價格控制,這些產權不清晰的環(huán)節(jié)造成價格信號扭曲,所以也很難分清股東的利益和全民的利益如何權衡。因此,對于價格處于管制的資源壟斷性的國有企業(yè),應該制定明確的規(guī)則把資源清晰定價,分清國有企業(yè)尤其是國有上市公司國有股東和非國有股東之間的界限和利益,以及全民和國家的關系!
專家點評
趙錫軍:財稅政策正在發(fā)揮更好作用
原油和成品油是涉及國計民生的商品,目前處在價格上升的高壓時期。通過對石油企業(yè)虧損采取補貼,進口原油增值稅先征后返等措施維持相應的價格水平,顯示了財政稅收政策在當前調節(jié)通貨膨脹中正在發(fā)揮更大作用。通過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來維持物價穩(wěn)定是財政政策的一個方向。財政補貼應更多傾向弱勢消費者,有價格承受能力的消費者不應成為補貼對象。應對那些沒有能力承受價格波動的行業(yè)、產業(yè)和個人進行補貼,例如農業(yè)和城市低收入人群。需要注意的是,價格杠桿是調解供求的手段,通過財政手段的補貼和稅收減免會使得價格處于低位,有可能使價格信號產生扭曲和變異,從而打亂供需行為,導致資源使用不經濟的情況發(fā)生。因此在財政政策和發(fā)揮價格杠桿作用之間要謀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