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納稅籌劃的概念
跨國納稅籌劃是指為了使企業(yè)全球稅收負擔最小化而制定的合法的稅收計劃,從而實現(xiàn)企業(yè)經濟活動總所得最大化的經濟行為。具體地講就是跨國納稅人在國際稅收的大環(huán)境下,利用各國稅收法規(guī)的差異和國際稅收協(xié)定的不足,尋找合法的方法來減輕稅收負擔,實現(xiàn)其稅收總支出最小化。這些稅收包括跨國納稅人經營活動的所在國的當?shù)囟愂眨约氨緡乃枚悺?br>
跨國納稅籌劃的主體是跨國公司。近十年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呈現(xiàn)加速發(fā)展的態(tài)勢,跨國公司的活動范圍和活動領域進一步擴大。中國2001年12月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為中國企業(yè)的跨國經營及在國際市場上取得一席之地創(chuàng)造了條件??鐕径嗖捎眉瘓F公司形式的內部組織結構體系,這種結構體系包括總持股公司和分布在與母公司非同一稅收管轄區(qū)內的其他國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
當然,建立跨國集團的主要目的是在經濟國際化的條件下,實現(xiàn)生產過程、銷售和管理的最優(yōu)化,成本費用的最小化和利潤的最大化,從而鞏固跨國公司在國際市場中的地位。但是,在建立跨國公司內部結構的策劃過程中,稅收問題是不容忽視的。而公司跨國納稅籌劃的目標則正是實現(xiàn)跨國公司內部結構分布的最優(yōu)化,從而使公司的總體稅收負擔最省、總利潤最大。
跨國納稅籌劃的客體是跨國公司的利潤。為了使集團的全球利潤最大化,必須使跨國公司經營活動所繳納的稅款盡量減少。
這些稅收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直接稅包括:(1)所得稅,包括公司所得稅,以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為形式的利潤分配稅(預提所得稅),以及出售不動產和有價證券的資本利得稅;(2)財產稅,包括資本稅、財富稅(不動產、土地);(3)社會保障稅及其他直接稅。間接稅包括:(1)增值稅和消費稅;(2)關稅及其附加稅;(3)交易稅,指銷售稅、不動產交易稅、股票交易稅等。
收益最大化是每一個從事國際投資的跨國納稅企業(yè)所共同追求的目標,而盡量減少各種稅款的繳納,則已成為實現(xiàn)這一目標的一個重要方面。國家間的稅制差別及稅收征收管理的協(xié)調困難為跨國納稅主體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條件,也使跨國納稅籌劃成為較國內稅務籌劃更普遍、更復雜的稅收行為。
跨國納稅籌劃的主體是跨國公司。近十年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呈現(xiàn)加速發(fā)展的態(tài)勢,跨國公司的活動范圍和活動領域進一步擴大。中國2001年12月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為中國企業(yè)的跨國經營及在國際市場上取得一席之地創(chuàng)造了條件??鐕径嗖捎眉瘓F公司形式的內部組織結構體系,這種結構體系包括總持股公司和分布在與母公司非同一稅收管轄區(qū)內的其他國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
當然,建立跨國集團的主要目的是在經濟國際化的條件下,實現(xiàn)生產過程、銷售和管理的最優(yōu)化,成本費用的最小化和利潤的最大化,從而鞏固跨國公司在國際市場中的地位。但是,在建立跨國公司內部結構的策劃過程中,稅收問題是不容忽視的。而公司跨國納稅籌劃的目標則正是實現(xiàn)跨國公司內部結構分布的最優(yōu)化,從而使公司的總體稅收負擔最省、總利潤最大。
跨國納稅籌劃的客體是跨國公司的利潤。為了使集團的全球利潤最大化,必須使跨國公司經營活動所繳納的稅款盡量減少。
這些稅收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其中直接稅包括:(1)所得稅,包括公司所得稅,以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為形式的利潤分配稅(預提所得稅),以及出售不動產和有價證券的資本利得稅;(2)財產稅,包括資本稅、財富稅(不動產、土地);(3)社會保障稅及其他直接稅。間接稅包括:(1)增值稅和消費稅;(2)關稅及其附加稅;(3)交易稅,指銷售稅、不動產交易稅、股票交易稅等。
收益最大化是每一個從事國際投資的跨國納稅企業(yè)所共同追求的目標,而盡量減少各種稅款的繳納,則已成為實現(xiàn)這一目標的一個重要方面。國家間的稅制差別及稅收征收管理的協(xié)調困難為跨國納稅主體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條件,也使跨國納稅籌劃成為較國內稅務籌劃更普遍、更復雜的稅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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