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了《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和《國有企業(yè)及國有技股企業(yè)領導人員任換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guī)定》。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對有關干部考核、考察、任用的一種輔助手段,越來越得到直機。一些行業(yè)也先后出臺了本行業(yè)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辦法,使審計部門在組織實施審計時有章可依,對規(guī)避審計風險提供了保障。但是,要真正發(fā)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不僅要全面、準確的認識經濟對任審計的涵義,還要搞清經濟責任審計與其它審計的區(qū)別與聯系,并采取相應的質量控制措施,這樣,才能在工作中抓住重點,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可以這樣來描述:經濟出任審計是由獨立的專門機構(或組織)和專職人員接受委托,對有關切門經濟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根據一定的標準和依據,遵循既定的程序,運用相應的方法進行審查分析,依法進行的經濟評價活動。我認為其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即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獨立的經濟評價活動,經濟責任審計的主體征獨立的專門審計機構和專職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客體是被審計項目,經濟出任審計的對象是被審計人所從事、參與的生產授自活動以及反映這些生產經營活動的各種資料。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依法評價有關經濟責任人在其任職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
二、經濟責任審計和其它審計的區(qū)別
?。ㄒ唬徲嫷哪康牟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客觀、公正地評價這些負責人在管理企業(yè)任營活動中的業(yè)績和對存在的問題應負的責任,為主管部門使用干部的提供參考依據,旨在加強干部管理。其它審計的主要目的則是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控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收益性的審查,促使被審計單位維護國家的財經法紀,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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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它審計的審計目標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
?。╨)被審計單位在財務收支方面有無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
?。?)被審計單位的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帳務處理是否合法合規(guī)。
?。?)通過對各種財務指標的分析,正確評價其經濟活動的效益性。
?。?)指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和意見,對單位違紀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規(guī)定作出處理處罰的決定。
2.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以下四個目標:
?。╨)弄清審計期間范圍終止時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的“家庭”和經濟活動中的遺留問題。
(2)對被審計人在管理職出范圍內的經濟活動中的業(yè)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3)明確被審計人對其管理職責范圍的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應負的責任。
?。?)明確被審計人有無違反國家財經法紀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行為。
?。ㄈ徲嫿Y果的報告形式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結束后,由審計機構向授權和提請審計的部門提交審計報告。不出具審計意見書和作出審計決定,其它審計的審計報告則由審計組向派出機構(或)單位提交。當派出機構對審計報告無異議時,可根據審計報告向被審計單位提交審計意見書,作出審計處理決定。
?。ㄋ模┙洕熑螌徲嫼推渌鼘徲嬙趯徲嫹椒ㄉ细饔袀戎?。如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審計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各種收入項目和成本費用以及留存收益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上.把內控制度評審作為實質性測試的突破口.效益性只是對財務管理的綜合評價。而對于任濟責任審計來說,對內控制度的評審和效益性分析是整個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關鍵。這是因為,內控制度健全與否涉及到經營管理者的決策,涉及到其經營管理的能力,效益最終也最能。體現管理者管理水平、衡量其經營業(yè)級大小的重要指標。
三、經濟責任審計的突出特點
(一)受托性。受托性是經濟責任審計區(qū)別于其它審計類型最明顯的特點,它既不同于列入審計計劃的審計項目,又有別于上級或主管部門臨時交辦的審計事項,必須是在得到上級部門或者單位提出委托審計的書面指令和申請后,審計部門才予安排的一項審計工作,是一種“被動”而非主動的審計行為。
?。ǘR恍浴O鄬τ谄渌鼘徲媮碚f,經濟責任審計僅就授權或提請要求審計的部門在授權或委托書中所指明的范圍內進行,這個范圍包括審計對象的時間范圍和審計內容的范圍。審計的時間范圍是被審計人的任職期間,審計的內容范圍僅局限于被審計人在管理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而非對其德、勤、能、績進行全面考察和評價。其次是審計內容本身的專一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指定的內容進行審計,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規(guī)進審計風險的需要。再次是審計對象的專一性,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對象是指履行經濟管理職責的人,不針對其他人。
?。ㄈ┙洕熑螌徲嬍且环N事后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事后審計行為是由其性質決定的。對經濟責任人履行職責的情況無法也不可能進行事前審計。
?。ㄋ模┙洕熑螌徲嫷闹睊炻毮苁窃u價。評價是審計機構完成對內審計人審計過程之后,向委托部門表明的對被審計人履行職責情況的最終意見。為管理部門提供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據。經濟監(jiān)督是其間接的職能和作用,是一種宏觀監(jiān)督,是審計評價的延伸和升華。
四、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控制措施
我們研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區(qū)分它和其它審計的目的,不是割裂經濟責任審計和其它審計的聯系,而是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不斷提高審計質量,進一步強化審計的職能和作用。為此,在實際工作中應重視和審計質量密切相關的幾個主要方面的問題。
?。ㄒ唬┨岣邔徲嬋藛T的素質。審計人員的政治思想。業(yè)務技術水平等綜合素質的提高是提高審計質量的總體要求,特別是對于牽涉到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參與審計的人員應嚴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yè)道德,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保持嚴謹、穩(wěn)健、負責的職業(yè)態(tài)度。在與被審計或被審單位有利害關系時,有關審計人員應當主動回避。
(二)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著重控制影響審計質量的如下幾個環(huán)節(jié):
1.必須在接到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的授權或委托書后,編制審計工作方案,下發(fā)審計通知書。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時,應及時調查了解被審計人所在單位的情況,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有關資料數據。發(fā)送審計通知書時也應抄送被審計人。需要指出的是,在審計通知中,應明確要求被審計人限期(審計工作開始后5日內)向審計組提交述職報告并附相關資料。
2.嚴格按照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辦法所指定的內容進行審計取證工作。除發(fā)現有重大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需投采取詳查法外,對任期時間跨度大,經濟活動繁雜的單位,要選擇科學合理的審計方法,如用抽樣法進行取證。視聽證據和言辭證據也應重視。所有的證據都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采取,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審計證據應緊扣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和經營管理業(yè)績,作為反映事實的第一手材料。要避免被無關事件的干擾,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4.在審計結束,從目審計報告時,對已經收集到的證據,應緊緊圍繞經濟責任和經營管理業(yè)組進行分析,歸納總結,客觀真實地反映審計情況。審計報告中所列的每一事實都應有相應的證據和依據做支撐,所表述的內容非專業(yè)人員也應該一看就懂。審計報告著重回答的是“是什么”,沒有調查清楚或者似是而非的事項不應列入。
5.經濟責任評價意見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當審計報告清楚地表明“是什么”的時候,合乎邏輯的評價也就順理成章了。審計評價既是具體審計項目質量的集中體現,又是對審計工作質量的檢閱,著重評價人的因素對于相關經濟活動的影響,不但事關被審計人的利益,而且關系到部門利益和黨的干部政策。因此,應本著慎重、負責的態(tài)度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范圍履行職責的情況做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評價。評價時,應依照審計規(guī)范評價準則和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評價內容做出評價建議,提出審計意見。切忌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事項,對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事項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