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增值稅欠稅,目前也有留抵進項稅額,可以用留抵進項抵減滯納金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112號)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有關處理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1197號)規(guī)定:“抵減欠繳稅款時,應按欠稅發(fā)生時間逐筆抵扣,先發(fā)生的先抵。
抵繳的欠稅包含呆賬稅金及欠稅滯納金。”
確定實際抵減金額時,按填開《通知書》的日期作為截止期,計算欠繳稅款的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應繳未繳滯納金金額加欠稅金額為欠繳總額。
所以,滯納金也可以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