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部分出租,部分自用。房產稅稅源明細表中的原值如何確定
【問題】
我公司的房產有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填寫從價計證房產稅稅源明細表中的房產原值,是否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積的原值?
【答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附件《從價計證房產稅稅源明細表》規(guī)定:“22.房產原值(必填):填寫房產的全部房產原值。包括:分攤應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與房產不可分割的設備設施的原值,房產中已出租部分的原值,以及房產中減免稅部分的原值?!?/span>
因此,從價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中的房產原值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積的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