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明確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票有關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票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相關納稅人: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guī)定,為進一步提升電子稅務局的規(guī)范性和統(tǒng)一性,優(yōu)化納稅服務,我局于2022年9月在電子稅務局上線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功能,并將于11月1日起下線微信平臺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票系統(tǒng)。微信平臺代開電子普票系統(tǒng)自10月28日起不再受理代開電子普票申請;已受理的,請納稅人于10月31日前完成繳稅、開票等流程。
自然人如有線上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需求,可通過廈門市電子稅務局或廈門市電子稅務局移動端APP辦理,具體如下:
一、申請代開路徑:可訪問廈門市電子稅務局網(wǎng)站或下載廈門稅務手機APP登錄電子稅務局辦理,首次登錄電子稅務局需注冊自然人賬號,完成實人認證后即可申請代開。
二、如需操作幫助可訪問廈門市稅務局門戶網(wǎng)站首頁,點擊“下載中心”,查詢和下載電子稅務局相關功能的操作手冊,或點擊電子稅務局首頁右上角下載按鈕,打開手冊下載頁面,搜索“代開”下載操作手冊。辦理過程中如有問題,可撥打0592-12366熱線進行咨詢。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