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設備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 率13°,本月銷售A產(chǎn)品共計收入800000 元(不含稅收入)。當月購入生產(chǎn)用原材料 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 價款300000元,增值稅39000元;從國 外進口原材料一批,取得海關完稅憑證上注 明的增值稅48000元。計算可以抵扣的進 項稅額和應納增值稅額。



(1)銷項稅額是:800000*13%=104000萬元;
(2)進項稅額是:39000+40000=79000元;
(3)應納增值稅稅額是:104000-79000=25000元
2021 09/18 2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