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9月 1日銷售A商品5000件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 票,每件商品的標價為200元(不含增值 稅),A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13%;每件 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20元;由于是成批銷售, 甲公司給予客戶10%的商業(yè)折扣,并在銷售 合同中規(guī)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20,N/30,且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當a商品發(fā)出時客戶收到商品并驗收入庫。甲公司對于客戶的了解,客戶預計20天內付款概率90%,20天后概率10%,2020年9月18日,收到客戶支付的貨款 分步做出相應的賬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