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從稅法的角度分析范冰冰偷稅漏稅



個人所得稅方面,個人年收入超過十二萬的納稅人在每個納稅年度結束的三個月內(nèi)應該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代扣代繳機構在每個月繳納的稅款在次月七號之前應該上繳國庫。對于演藝收入,稿費收入,勞務收入之類非經(jīng)常性的收入的應該按次申報征收。
所以在這次事件中,范冰冰主要面臨的問題是她是否如實申報了個人收入,以及代扣代繳方是否如實的進行了代扣代繳。而相關的影視機構面臨的問題是是否如實匯算清繳企業(yè)所得,是否少繳了應該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022 11/22 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