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中國居民個人王某為境內甲公司的職員,2022年取得下列收人:(1)每月取得甲公司支付的稅前工資、薪金收入15000元。甲公司全年為王某代扣代繳(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共計3786元,甲公司每月為王某代扣代繳(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已經稅前扣除專項扣除額2745元、專項附加扣除額2000元。王某沒有其他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2)2月,為中國境內乙公司提供咨詢取得稅前勞務報酬收入3000元。乙公司已經為王某代扣代繳(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共計440元。(3)4月,出版小說一部,取得中國境內丙出版社支付的稅前稿酬收入2000元。丙出版社已經為王某代扣代繳(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共計168元。(4)6月,取得中國境內丁公司支付的稅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500元。丁公司已經為王某代扣代繳(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共計140元。(5)7月,轉讓其私有住房一套,取得轉讓收入650000元,該套住房購進時的原價為480000元,轉讓時支付有關稅費為10000元。(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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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問題是什么,具體一下。
2022 11/3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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