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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貨成本10萬含稅,出貨12萬含稅怎樣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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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企業(yè)銷售商品應收賬款的稅收確認機制為“先征稅再抵減”,即先按照銷售商品應收賬款的金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再從納稅人實際發(fā)生的進項稅額中抵減。
在具體支付稅款時,根據(jù)進貨成本10萬出貨金額12萬的情況,計算公式為:
本期應納稅額 = 本期銷售收入金額 × 稅率 - 本期進項稅額
即:12萬 × 6% - 10萬 × 6% = 1200元
因此,將應繳稅款1200元,繳至稅務機關,即可完成本期的納稅義務。
拓展:在計算稅款時,要注意價稅分離原則,即本期銷售商品金額以及進項稅額都是以稅前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因此,在計算應繳稅款時,稅后金額要先把稅金數(shù)額減去,再統(tǒng)計稅前金額進行計算。
2023 01/1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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