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員工外包給人力資源公司,合同工資個稅社保公積金等全部都由人力資源公司處理,我們支付給對方總費用(包括工資社保公積金服務費等),收到對方開具的人力資源服務費*服務費 6%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請問這個怎么做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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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在勞務派遣業(yè)務中確定稅收抵減項目的通知》(國發(fā)〔2018〕44號),發(fā)包方對人力資源服務費應按照服務發(fā)票標準開具稅收抵減專用發(fā)票,可減免稅收。相應的做賬程序如下:
(1)應收票據抵扣金額計入“應收票據”或“應收賬款”科目;
(2)應付賬款金額計入“應付賬款”科目;
(3)人力資源服務費發(fā)票開具稅金計入“應交稅金及附加”科目;
(4)應收票據抵扣金額與應付賬款金額相同,以“應付賬款”科目為主記錄;
(5)人力資源服務費發(fā)票應交稅金及附加計入增值稅銷項稅額結轉;
(6)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應收賬款對應的銀行存款業(yè)務,以及應付賬款對應的現金付款業(yè)務;
(7)處理賬務的歸集:根據不同的賬務憑證號,以及應收票據抵扣金額和應付賬款金額的相應關系,做歸集處理。
拓展知識:勞務派遣服務本質上是形式主義,實質上是一種勞務行為。因此,人力資源服務費應以勞務派遣行為為納稅依據,計算應納稅額。發(fā)包方應按照實際支出,準確報告應納稅額,并準確開具稅收抵減發(fā)票。
2023 01/29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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