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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fā)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這個意思是沒有形成無形資產 按發(fā)生額10萬,全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20萬稅前扣除

84785037| 提問時間:2023 02/0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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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根據(jù)國家稅收政策,從2022年1月1日起,企業(yè)可以在納稅前對投入形成無形資產的費用進行100%加計扣除。無形資產是指具有特定功能或可供使用的資產,包括商譽、商標、著作權等(不含投資性房地產),在持續(xù)使用過程中可以提供可測量的經濟利益,其成本按照200%的速率納入稅前攤銷。以發(fā)生額10萬元為例,則在稅前扣除的金額為100%的10萬元;而形成無形資產的20萬元,則可在稅前攤銷20萬元。 拓展知識:形成無形資產所涉及的費用包括專利成本、商標使用費、廣告費、研究開發(fā)費、設備購置費等,它們都屬于無形資產,只有當它們達到一定條件時,才可以在稅前進行抵扣或攤銷。
2023 02/0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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