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甲公司是背書人,給乙公司開具可轉(zhuǎn)讓的銀行承兌匯票,乙公司又把這張銀行承兌匯票轉(zhuǎn)讓給了丙公司,會計分錄,可以這樣做嗎?借甲公司銀行,貸應收賬款乙公司,借應付賬款丙公司,貸甲公司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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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分錄不對
應該是
當甲公司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給乙公司時:
甲公司:借“應付賬款-乙公司”或“其他應付款-乙公司”(取決于與乙公司的業(yè)務關系),貸“應付票據(jù)-銀行承兌匯票”。
乙公司:借“應收票據(jù)-銀行承兌匯票”,貸“應收賬款-甲公司”或“銷售收入”等(取決于與甲公司的業(yè)務關系)。
當乙公司將銀行承兌匯票轉(zhuǎn)讓給丙公司時:
乙公司:借“應付賬款-丙公司”或相關科目(取決于與丙公司的業(yè)務關系),貸“應收票據(jù)-銀行承兌匯票”。
丙公司:借“應收票據(jù)-銀行承兌匯票”,貸“應收賬款-乙公司”或相關科目(取決于與乙公司的業(yè)務關系)。
2024 03/1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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