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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審計】“應交稅費”只有兩個明細科目有余額:①“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借方余額1000,②“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3000。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大于進項稅借方余額的情況下,是否要把進項稅重分類到其他流動資產(chǎn)?

84784998| 提問時間:2024 05/31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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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 年末的時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借方余額1000應該結平 借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000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00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0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000
2024 05/3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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