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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上月把名下的固定資產賣了1162500,過戶的時候讓開5%的發(fā)票,之前我們買房子的時候對方給我們開票金額是1859414,買賣發(fā)票都是普票,房子是23年7月7日買的,24年7月17日賣的,位置在:天津市濱海新區(qū),房子在增值稅部分我是需要全額交,還是之前的發(fā)票能抵扣,差額交稅?怎么計算

84784987| 提問時間:2024 08/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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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是一般納稅人的嗎?如果是的話,全額繳納的9%。 含稅銷售額÷1.09×9%假設這個金額是含稅的。
2024 08/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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