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居民個人張某每月從任職單位取得工資10 000元;2019年全年張某從其他單位取得勞務(wù)報酬共計20 000 元,取得稿酬共計 15 000元, 特許權(quán)使用費共計8000元。上述收入均為稅前收入。各相關(guān)單位已經(jīng)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共計3204元。假設(shè)2019年張某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為12 000元。 請計算張某2019年應(yīng)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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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個稅(10000*12+20000*(1-20%)+15000*(1-20%)*(1-30%)+8000*(1-20%)-12000-60000)*10%-2520=5360
2022 03/3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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