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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進行中,目前教材尚未發(fā)布,大家可以熟悉一下重難點內容,提前掌握,這樣之后學習起來也會輕松些。下面給大家梳理了經濟法的重難點知識,快來學習吧!
【注意】“不適用《仲裁法》”并非不能提請仲裁;“不能提請仲裁”一定不適用《仲裁法》。
(1)能: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2)不能:“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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