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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步入正軌,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濟法》“死當物品”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題目內容】
下列項目中,可以免征增值稅的是( )。
A、藥店銷售的藥品
B、直接用于教學的進口設備
C、超市出售外購的蔬菜
D、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征增值稅。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暫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中級會計職稱:死當物品 |
詳細問題描述: 什么是死當物品? 答疑老師回復: 死當又叫做絕當,指當戶既不向店家贖當也不續(xù)當的行為。這個時候典當雙方之間的典當權利和義務徹底解除,典當的物品不再歸當戶,而歸店家。 而死當物品就是指這種已歸店家所有的典當物。 祝您學習愉快! |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8riaszlp.cn),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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