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滄州市地稅局了解到,從上月中旬到本月18日,滄州市地稅局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高收入者個稅專項檢查全面展開。此次共檢查納稅人230戶,查出有問題的83戶,查補各項稅款854324元,罰款62800元,其中查出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未申報者67人。
據介紹,此次檢查滄州市地稅局共抽調檢查人員110人,分成42個檢查小組,分別對房地產、金融保險、郵政電信、證券、電力及各類事務所等行業(yè)高收入者以及大型企業(yè)中層以上領導、私營股東、個體老板等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人員通過賬內檢查,對納稅人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檢查,在此基礎上,結合賬外調查,科學合理地計算收入,真正掌握其個人真實收入情況,使專項檢查取得了重大進展。
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稅收規(guī)定未在稅務機關通知的申報期限內申報的,將采取區(qū)分情況、分類給予處罰,具體處罰標準為:對稅款已經繳納、不涉及補稅問題的未申報對象,除責令限期申報以外,可給予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既不申報又申報不實的,按稅法規(guī)定,應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證據證明稅務機關已通知其納稅申報而既未申報又未納稅的行為,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即一律定性為偷稅行為,嚴格按稅法進行處罰。此外,滄州市地稅局將對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件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目前,此次專項檢查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