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單價合同采用綜合單價計價方式,綜合單價中包含了完成分部分項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以及相關的各項費用、利潤、稅金、風險等。審核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需要特別注意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列項的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及技術規(guī)范所應包含的工程內容與工程要求。審計發(fā)現,有的施工單位將已經含在綜合單價中的部分工程內容作為洽商單獨列項,向甲方索賠。以某旱冰場護網工程為例,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已約定了制安鋼護網的綜合單價,其中已經包含了鋼柱混凝土基礎的內容,但乙方在編制的結算書中,除了按實際的護網工程量和約定的綜合單價計算護網的造價外,又單獨列出了挖柱基、混凝土基礎、預埋鐵件等子項內容。
對實行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認真研讀綜合單價所包含的內容外,還要注意施工階段的增補項目和增減工程量。對增補項目,審計人員首先應根據工程管理人員的簽署意見對增補內容進行分析,區(qū)分該項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項,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項,要注意從以下三個方面去審核其單價的真實性:(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種工作內容的單價,應以工程量表中的價格計算變更費用。實施變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組織或施工方法發(fā)生實質性變動,不應調整該項目的單價。(2)工程量表中沒有列出同類工作的單價,但有可參考的項目,則其單價應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進行調整。(3)在工程量表中沒有同類或可參考的工作內容的單價,應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去審核該項目的單價。也就是說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及各項費用等應參照中標時的標準調整。尤其是企業(yè)管理費、利潤,應執(zhí)行中標時的承諾,不得任意調整。如某實驗室水暖改造項目,承包商中標時企業(yè)管理費、利潤是分別按15%和 1%計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項目在計算綜合單價時,企業(yè)管理費、利潤卻是分別按47.6%和7%計取的。因此,審計人員認真分析工程項目綜合單價計算表尤為重要。
對工程數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應該審核其工程量增減幅度,對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內的,應執(zhí)行中標時的綜合單價;屬合同約定幅度以外的,也應按照中標時的承諾和合同的約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