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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定向增發(fā)中的關聯交易

2006-7-5 14:13 新財經·黃建中 【 】【打印】【我要糾錯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東單獨增發(fā)股份,并用以收購控股股東的資產,實質上是一種雙重關聯交易,可能在股票發(fā)行的兩筆“買與賣”中,對中小股東造成雙重侵害

  所周知,關聯交易問題歷來是各國證券監(jiān)管的“老大難”,也是貓膩叢生的地帶,屢屢曝出上市公司受傷、中小股東流血的黑幕。在我國一股獨大的國情下,這種現象顯得尤為突出。

  從近來公布的一些定向增發(fā)預案看,國內上市公司對這種新融資方式可謂異常青睞,個別公司還將股改與定向增發(fā)捆綁(如最近爭議較大的馳宏鋅鍺案例),謀求“一石二鳥”。在定向增發(fā)過程中,應警惕一些上市公司在向關聯股東(包括一些貌似不關聯,實則關聯的)發(fā)行股票,或購買大股東資產過程中,通過不公平價格等手段侵害中小股東利益。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東單獨增發(fā)股份,并用以收購控股股東的資產,實質上是一種雙重關聯交易。其可能在股票發(fā)行的兩筆“買與賣”中,對中小股東造成雙重侵害,也可能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新方式。

  上市公司以再融資募集的資金收購控股股東資產,在以往已屢見不鮮,其間侵權案例頻繁發(fā)生。主要手段是通過對大股東(包括其相關人員)劣質資產的包裝,實現大股東資產的“增值”與變現。眾多上市公司在配股或增發(fā)后每股收益驟降,甚至“變臉”成為虧損一族。

  發(fā)行定價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難點之一。而就定向增發(fā)而言,發(fā)行價的公平性、公允性對二級市場股價的影響不怎么明顯,但其間可能涉及較為嚴重的利益輸送問題,嚴重侵害現有股東利益,并引發(fā)大股東“另類”操縱股價問題。

  提及操縱股價,人們通常想到的是通過虛增利潤和莊家惡炒拉抬股價。而在定向增發(fā)過程中,由于發(fā)行價格以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價為依據,則可能引發(fā)刻意打壓股價的另類操縱,以實現上市公司向關聯股東輸送利益(即持股成本節(jié)約)。此類大股東侵權問題較為隱蔽,也是定向增發(fā)給市場監(jiān)管帶來的新課題。由此,可能使大股東控制的上市公司在定向增發(fā)前,以刻意隱藏利潤、釋放利空信息、聯手莊家砸盤等手段打壓股價,以便大幅度降低大股東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fā)行股份目的。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市場上新近出現了個別案例,其在上漲行情中利用股票的長時間停牌,變相操縱(打壓)股價,免費獲得了對定向增發(fā)價格“靜觀股市之變”的另類選擇權(即長時間停牌期間大盤或板塊同類股票若大漲,可以復牌前就推出募股方案,以使定向增發(fā)價格盡可能低;而若停牌期間大盤或板塊大跌,可以先復牌一段時間待股票下跌后,再擇機增發(fā)),給投資者造成了嚴重損失,但卻給上市公司向關聯股東低價定向增發(fā)找到了“合規(guī)”依據。

  在股權分置背景下,盡管也存在一些上市公司以募股方式購買大股東資產,但由于大股東所增加的股份是非流通股,變現較困難,其轉讓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相差較遠。即便存在購入資產大幅高估的情況,大股東實際占到的便宜也并不大。甚至很多案例中,大股東還做了虧本的買賣。因此,以往的案例中,大股東通常放棄配股權或增發(fā)認購權,再融資也主要表現為對中小股東的“圈錢”。

  而在全流通時代,大股東認購的股份獲得了流通權(盡管存在一段鎖定期),市場價值倍增。因此,上市公司的關聯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通過認購股份,進而實現資產套現的積極性無疑大大增加,其間各式貓膩也將隨之增多。與此同時,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fā)的方式尋租,向非控股關聯股東輸送利益也將防不勝防。

 。S建中 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