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從兩個公司分別有工資,是要年末再進行匯算清繳嗎
【問題】
公司高管從兩個公司分別有工資,是要年末再進行匯算清繳?
【答案】
國稅發(fā)[2006]162號:第二條 凡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第三條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情形的納稅人,均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根據(jù)附件填報說明,要在取得收入的次月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