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控設備的服務費每年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嗎
【問題】
稅控設備的服務費每年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嗎?
【答案】
根據(jù)財稅「2012」15號: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fā)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所以企業(yè)自2011年12月1日后企業(yè)每年繳納的稅控設備技術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減應交的增值稅。
【問題】
稅控設備的服務費每年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嗎?
【答案】
根據(jù)財稅「2012」15號: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fā)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所以企業(yè)自2011年12月1日后企業(yè)每年繳納的稅控設備技術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減應交的增值稅。
Copyright © 2000 - 8riaszlp.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