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產權登記的地下室對外出租是否繳納房產稅
問:無產權登記的地下室對外出租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fā)〔1986〕90號)第二條規(guī)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tǒng)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敦斦繃叶悇湛偩株P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第三條規(guī)定:“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房產稅。”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出租無產權地下室以使用人為納稅人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