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設備銷售同時提供安裝,是否可以分開適用不同的稅率
我們外購設備銷售給客戶,同時給客戶提供安裝,銷售設備和安裝服務是否可以分開適用不同的稅率?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jīng)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我們外購設備銷售給客戶,同時給客戶提供安裝,銷售設備和安裝服務是否可以分開適用不同的稅率?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jīng)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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