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收籌劃——荷蘭涉外稅收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5/21 10:56:29 字體:
  一、個人所得稅荷蘭的個人所得稅一般是對納稅人在一個公歷年度內取得的所得征收。居民就其世界范圍的所得納稅,非居民僅就其來源于荷蘭的特定所得納稅。地方政府不對所得征稅。應稅所得中,營業(yè)或租金收入的虧損可從其他所得中得到補償。

  1.在避免雙重課稅方面,荷蘭既運用免稅法,又運用抵免法。究竟使用哪種方法,依所得的性質而定。免稅法一般適用于在另一國的已納稅所得,例如從固定基地獲得的勤勞所得。納稅人在國外就投資所得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抵免在荷蘭的應納稅額。

  不過,在沒有避免雙重課稅協(xié)定可適用時,荷蘭的這一規(guī)定僅適用于來自發(fā)展中國家的所得;有稅收協(xié)定可適用時,優(yōu)先按協(xié)定條款執(zhí)行。

  2.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可獲得35%的個人所得稅減免,這些條件包括:

 ?。?)雇員具有荷蘭勞工市場上所缺少或沒有的特殊技能;

 ?。?)雇員由海外公司指派到荷蘭工作,最長期限為5年;

 ?。?)雇主屬于國際性的集團公司,為荷蘭工資預扣代理人。

  在這里,特殊技能是指雇員因為工作運轉的需要在國際集團中受雇,或者雇員是公司的中層或高層管理人員。

  給予外國雇員35%的寬免額優(yōu)惠,是為了補償他們由于暫時停留在荷蘭而需要的額外費用。申請35%的寬免額必須在雇員入境后4個月內,由雇員和雇主(即預扣代理人)聯(lián)名申請。按就業(yè)所得計算寬免額時,應加入雇員接收到的一切津貼或福利,包括商用的和個人的,如免費膳宿、健康保險津貼和商用招待費。因此,對就業(yè)所得總額給予35%的寬免額優(yōu)惠,被看作是免除工薪稅和社會保險稅的一次性總扣除。

  3.非居民僅就以下幾類所得納稅:

  (1)在荷蘭的營業(yè)利潤;

  (2)在荷蘭的就業(yè)所得;

  (3)來自荷蘭的不動產所得;

  (4)來自荷蘭國內企業(yè)的證券或就業(yè)以外的分紅所得;

  (5)來自荷蘭居民公司的利息或股息,該非居民須持有實質性股份;

 ?。?)來自荷蘭公共實體的周期支付所得。

  4.非居民與居民的所得稅稅率大體相同,個人所得稅稅率每年確定一次。非居民如果其在世界范圍內的所得中有90%須在荷蘭納稅,可以享受個人寬免。非居民需繳納兩種預提稅,即工薪預提稅和股息預提稅。此外,比利時、蘇里南、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的居民與荷蘭居民享有相同的稅收待遇。

  二、公司所得稅

  荷蘭的居民公司必須就世界各地的所得繳納所得稅,而非居民公司只需對法定的來源于荷蘭的所得納稅。

  公司所得稅稅率有兩種:應稅所得在25萬荷蘭盾以內,適用稅率為40%;超過25萬荷蘭盾的部分,稅率為35%。荷蘭居民公司分配給非居民的股息預提稅稅率為25%,有稅收協(xié)定的按協(xié)定規(guī)定的稅率納稅。荷蘭公司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和利息不需繳納預提稅。

  在計算應稅所得額時,規(guī)定營業(yè)費用一般可從所得中扣除,但與某些福利有關的費用,包括人員基本費用,如食品、飲料和衣服,不能完全扣除。這些福利方面的扣除一般限制在發(fā)生額的75%以內。有些費用,如贈品,超過50荷蘭盾者不能扣除。

  稅法上認可的折舊法有直線法、單位產量法和余額遞減法,折舊從資產實際投入使用之日始開始計提。在計提折舊時,各種資產允許的最低使用年限如下:商業(yè)建筑,20~50年;機械,10年;辦公設備,5~10年;車輛,3~5年。與環(huán)境和能源有關的投資項目,其中某些固定資產可以采用更為靈活的加速折舊方法。

  稅法還允許計提某些準備金,包括重置準備金。重置準備金包括了處置資產所實現(xiàn)的所得,這些資產納稅人打算在4年內更換,用具有相同經濟功能的資產代替,對包含在準備金中的利得允許遞延納稅。當納稅人重置資產時,該資產的基價應扣除準備金中的利得額。

  虧損減免的稅務處理指凈營業(yè)虧損首先從前3年的所得中扣除,任何其他年度的虧損都可以從未來8年內的所得中扣除。但公司存在的前6年中享受的“經營虧損”,可在未來的不受限制的年度中的所得中扣除,但下列情況除外:至少30%的原股票持有者已經轉讓出其股份,或期初營業(yè)虧損及凈營業(yè)虧損可以從其他活動所得中扣除。

  三、投資入股免稅

  根據(jù)荷蘭稅法規(guī)定,從符合以下條件入股的股份中取得的股息,或處理這類股份所實現(xiàn)的資本利得,不計入公司應稅所得中,稱為投資入股免稅:

 ?。?)至少在已付名義資本中占有5%的股份;

  (2)如果持有非居民公司的股份,那么非居民公司必須繳納地方稅;

 ?。?)所持股份不能構成流動資產,其主要目的不是再出售;

 ?。?)如果持有的是非居民公司的股份,則不能是母公司的消極投資。

  一般來說,屬于國外入股的費用不能扣除,只有當母公司提供充足的證據(jù),以證明這些費用直接或間接在實現(xiàn)荷蘭境內所得的過程中發(fā)生作用時,才能扣除。

  四、集團公司規(guī)定

  集團公司經向稅務機關申請、審批后,可以聯(lián)合申報。聯(lián)合申報的有利之處是,在集團內部,一公司的虧損可以沖減另一公司的利潤。享受聯(lián)合申報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母公司和附屬子公司必須是公眾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或合作社;

  (2)母公司必須至少擁有子公司發(fā)行股票的55%;

 ?。?)各公司的會計年度必須相同;

 ?。?)各公司適用相同的稅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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